关于选任二级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行政系列)的通知

2016年12月14日 20:28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工作需要,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校内选任部分二级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行政系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干部选任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南华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要求,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及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等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素质,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二、选任范围

全校(含附属医院)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干部。

三、选任岗位

选任岗位总数12个,其中正处级岗位1个,副处级岗位11个,具体岗位情况如下:

公共卫生学院院长(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2名)、环境保护与安全工程学院副院长(2名),设计与艺术学院副院长(1名),医学院副院长(1名),药学与生物科学学院副院长(1名),护理学院副院长(1名),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1名),体育学院副院长(1名)。

四、选任方式

竞争上岗。

五、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较强的执行力,有胜任相应岗位的组织管理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高等学校工作,做出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具有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利益观。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勤政廉政,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公正、公平处事。

5、具有宽广的胸襟,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能构建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

6、岗位条件中任职和年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2017131日。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任职时间可放宽。

7、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者可视为符合博士学位条件要求。

(二)岗位条件

1、公共卫生学院院长选任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医学类专业技术职务;

2)第一学历为医学类全日制本科;

3)从事医学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

4)在副处级领导岗位任职三年以上;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6)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强;

7)年龄在52周岁以下。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选任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计算机类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担任过正科级干部或系、室主任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副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三年及以上;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4)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强;

5)年龄50周岁以下。

3、土木工程学院副院长选任条件

1)具有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担任过正科级干部或系、室主任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副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三年及以上;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4)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强;

5)年龄50周岁以下。

4、环境保护与安全工程学院副院长选任条件

1)具有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担任过正科级干部或系、室主任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副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三年及以上;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4)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强;

5)年龄50周岁以下。

5、设计与艺术学院副院长选任条件

1)具有艺术设计相关专业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担任过正科级干部或系、室主任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副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三年及以上;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4)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强;

5)年龄50周岁以下。

6、医学院副院长选任条件

1)具有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担任过正科级干部或系、室主任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副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三年及以上;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4)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强;

5)年龄50周岁以下。

7、药学与生物科学学院副院长选任条件

1)具有医学、药学、生物类专业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担任过正科级干部或系、室主任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副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三年及以上;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4)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强;

5)年龄50周岁以下。

8、护理学院副院长选任条件

1)具有医学或护理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担任过正科级干部或系、室主任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副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三年及以上。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4)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强;
  
5)年龄50周岁以下。

9、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任职条件

1)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担任过正科级干部或系、室主任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副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三年及以上;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4)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强;

5)年龄50周岁以下。

10、体育学院副院长选任条件

1)具有体育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担任过正科级干部或系、室主任或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副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三年及以上;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4)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突出,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强;

5)年龄50周岁以下。

六、选任程序

(一)酝酿动议。组织部根据干部队伍现状,提出拟选任岗位及岗位任职条件,报校党委会审定。

(二)岗位公布。在校园办公网、组织部网站公布选任岗位和岗位任职条件。

(三)个人自荐。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个人填写《干部选任报名推荐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审核同意,于12 19 日下午17:00前报送党委组织部。如果岗位选任职位数与报名数的比例小于1:2,该职位选任暂缓。

(四)资格审查。组织部、人力资源处、纪委办/监察处对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推荐对象进行档案审核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任职条件人员名单。

(五)竞聘测评。通过竞聘演讲答辩的形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1、测评内容:按照竞岗人员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工作思路,主要测试竞岗人员的仪表举止、思想观念、职业素质以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计划组织、人际合作、应变反应等各方面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2、竞聘演讲答辩时间:竞聘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评委对竞岗人员自由提问及竞岗人员口头作答时间不超过2分钟。

3、评委组成:校领导(分管组织工作和联系所在学院的校领导),组织部、人力资源处、纪委办(监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相关学院班子成员。

4、测评形式:评委无记名投票。

(六)民主推荐:

1、人员范围:所在学院全体人员;

2、推荐形式:无记名投票,与竞聘演讲同时进行。

(七)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聘测评、民主推荐情况,党委会讨论决定考察对象。

(八)考察。发布考察预告,由组织部牵头成立考察组,相关二级单位党委负责人参加,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九)对个人事项报告审查核实。

(十)党委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基础上,学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如某一岗位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以空缺。

(十一)公示。将拟任人选向全校公示。

(十二)备案、试用与任用。将公示合格的人选由校党委、校行政发文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命。

七、组织领导

本次干部选任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选任工作领导小组:

  :  王汉青

副组长: 张灼华  阳小华  熊哲琰

  员: 龚学余   刘升学  唐振平  姜志胜   陈国民 

何旭娟   雷小勇  邹长城          

罗志刚   边绍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党委组织部。本次干部选任有关事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八、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干部选任工作,要召开专门会议迅速将选任工作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竞岗;同时,要严格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二)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和校园稳定。

九、纪律要求

本次干部选任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换届工作“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纪律要求进行,坚决反对荐人、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反对小团体主义、宗派主义、拉票、跑风漏气、跑官要官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选拔工作风清气正。对违纪违规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一:南华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任报名推荐表

附件二:南华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任报名汇总表

附件三:中央对换届纪律的要求:“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

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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