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2020年03月15日 09:31  点击:[]

校属各单位:

领导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其他重要情况,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举措。全校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对党是否忠诚的试金石,必须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以做到“两个维护”和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湘组电[2020]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处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干部应严格按照规定按时报告、亲笔填写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报须知和每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并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等人员认真核实,确保应报尽报无遗漏。属于延续性内容,分别填写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填写相应的变化具体情况。

二、领导干部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查核结果凡属于漏报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诫勉、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凡属于隐瞒不报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存在两种以上隐瞒不报情形的,从重处理。隐瞒情节较重或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追究纪律责任。

三、按照上级部署,今年将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汇总和抽查核实工作,请全体处级领导干部增强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本通知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对不按要求报告或经认定不如实报告的领导干部将依据规定和办法严肃处理,坚决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请各单位于3月16日前到西苑办公楼509室领取填报材料。干部本人填写完备后密封,并骑缝签名,各单位收齐汇总后,派专人于2020年3月31日前交至西苑办公楼509室。

学校组织部干部监督与信息科负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咨询与服务工作。

联系人:黄海蓉

电话:8282445 18229208981

南华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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