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2022年03月02日 15:36  点击:[]

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部):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湘组〔2021〕117号)精神和中共衡阳市委员会衡组通〔2022〕2号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现就各二级党组织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要在会前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研讨,通过集中学习,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同时,还要做好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上门送学、网络送学等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联系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认真查摆问题

一是主动征询,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二是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谈,重点群体由党支部书记亲自谈,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三是查找问题,基层党组织主要是“四个对照”:即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是“四照四看”:即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查摆的问题要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含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基层党委会议,下同)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要结合“双述双评”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倡导流入地党组织或流动党员党组织将流入党员一同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将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和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

五、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委(党总支部)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委(党总支部)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加强组织领导

1.提升认识,强化指导督促。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要做好统筹安排、强化分类指导。要从增强执行力、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对机关党支部进行指导;要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对教师党支部进行指导;要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对附属医院党支部进行指导;要从加强学风建设,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带领同学共同进步等方面对学生党支部进行指导;要从发挥正能量,关心和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对离退休党支部进行指导。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和指导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要派人列席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

2.科学安排,做到统筹结合。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对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或者党员流动外出、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要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元旦、春节走访慰问等年底工作,统筹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3.务求实效,确保工作质量。坚持从实际效果出发,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得照搬照套制定工作方案,不得随意增加或简化程序,不得简单片面地追求参会率、测评票数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防止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民主评议评出好效果。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在3月下旬完成。4月1日前,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汇总所辖党支部整改清单、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党委组织部。

 

附:2021年度南华大学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汇总表

 

党委委组织部

2022年2月28日

 


2021年度南华大学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汇总表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                                                                年   月   日

序号

支部名称

优秀党员名单

合格党员名单

基本合格

党员名单

不合格

党员名单

预备党员数

正式党员

优秀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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