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决战脱贫攻坚暨防控新冠肺炎阻击战动员会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2020年驻村帮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为目标,坚持精准方略,强化责任落实,保持战时状态,发扬战时作风,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面清零,圆满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着力构建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
一、省派驻村工作队要围绕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坚持不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1.坚持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两手硬。疫情防控期间,要保持高度战略定力,按照当地统一安排,会同村“两委”干部继续毫不放松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防控举措,构筑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尽快推动扶贫项目建设开工复工,抓紧组织村民开展春耕生产,帮助协调解决种子、化肥等农资问题。全面摸清村里农民工外出务工意愿,有针对性地做好返岗复工的服务工作,依托当地扶贫车间有序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或在家从事分散加工。积极开展消费扶贫,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等电商平台,深化产销对接,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抓紧解决贫困村农产品滞销积压等问题,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贫困群众脱贫增收造成的不利影响。
2.综合施策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聚焦未脱贫对象,参与制定“清零”措施,对少部分有劳动能力的未脱贫对象,坚持通过发展生产实现增收脱贫;对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的特殊贫困对象,通过协调有关部门,综合运用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扶持等政策实现兜底保障脱贫;对因疫情或其他原因返贫致贫的,要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确保剩余贫困人口上半年基本达到脱贫条件。建立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边缘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的动态监测,做好保障措施防止返贫现象。
3.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回头看”。认真对照国检、省检和常态化督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排查整改。以2019年底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数据为依据,对2014年以来的已脱贫户、未脱贫户、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建档立卡以外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残户、重病户)开展“回头看”,重点围绕脱贫质量,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实现情况、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获得帮扶情况、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核查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已脱贫户,主要排查影响稳定脱贫的隐患和不足;对未脱贫户,主要排查如期脱贫存在的短板和差距;对边缘户及特殊困难群体,主要核查有无新致贫的风险和问题。同时,认真排查贫困村是否达到脱贫出列的标准。针对排查清理发现的问题,在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4.狠抓脱贫产业巩固提升。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的重要举措,持续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根据县乡统一规划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结合当前疫情和市场需求,帮助农户规避和化解特种养殖风险,推动扶贫产业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扶贫产品质量和品牌效益,依托电子商务、农超对接、消费扶贫等,畅通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渠道,进一步增强扶贫产业市场竞争力。采取资源开发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物业租赁型、乡村旅游型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注重培育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完善与贫困户的利益链接机制,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组织化程度,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加强贫困群众技能培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就业产业扶持,通过提供就业服务、适度建设扶贫车间、开发公益性岗位等,促进转移就业。
5.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小康决胜年行动。对标省委全面小康决胜年“六覆盖”工作要求,在做好“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全面清零的基础上,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村里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改善和保障村卫生室运行条件,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继续按要求抓好村组道路修建工作,全面实现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水泥(沥青)路“组组通”。会同村“两委”干部,管好用好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承接下沉服务功能,培养相关工作人员,实现“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6.同步谋划对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在产业发展、基层党建、民生项目等方面统筹谋划、配套实施。依托村里产业项目,积极做好乡村本土人才回引服务工作,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认真总结抗击疫情中基层治理的经验做法,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机制,结合脱贫实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落实“四议两公开”、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探索形成党员主联、群众互助、党群共治基层治理机制和模式。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全面加强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稳步开展厕所革命、人畜分离、乡村绿化、垃圾污水治理等工作,教育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推进“美丽家园”建设。
7.加强驻点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整体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不断提升贫困村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提升村级班子整体功能为重点,给村“两委”干部和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扎实做好传帮带工作,提高他们管村治村、致富带富本领。立足2021年村“两委”换届,按照“一肩挑”要求物色培育合适人选,在9月底前将村班子运行情况、村干部调优建议等报乡镇党委,着力为贫困村留下一支“不走的工作队”。
8.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持续加强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走访联系,密切关注五保户、低保户、重残户、重病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健康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疫情期间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做深做实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工作,通过改进帮扶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典型示范引领等方式,有效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抓住贫困村出列的契机,总结宣传脱贫攻坚成绩,开展感恩教育,有效化解驻村扶贫信访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省派驻村帮扶单位要全面落实驻村帮扶责任,切实当好驻村干部的坚强后盾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驻村帮扶与单位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做到项目、资金、责任“三个捆绑”。单位负责同志要按要求到村调研指导工作,帮助工作队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在疫情期间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与贫困户的帮扶联系;疫情结束后,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入户走访。
2.强化综合保障。严格落实往返交通费报销、生活补助、通信补贴等基本待遇,安排必要工作经费。组织驻村干部开展健康体检,去年没有按时体检的要在6月前安排补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3.注重培养使用。注重在脱贫攻坚和抗击疫情一线培养考察干部,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驻村干部,在提拔重用、职级晋升、职称评定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各级驻村办要聚焦“四个不摘”要求,进一步管好用好驻村工作队
1.保持队伍稳定。无特殊原因,年内全省驻村工作队员特别是第一书记原则上不再调整。根据挂牌督战需要充实加强驻村帮扶力量。注重及时掌握驻村干部身体健康情况,对个别存在影响正常履职身体隐患的干部,应在做好本人思想工作的前提下,协调派出单位进行调整或增派工作人员。
2.科学培训指导。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需求为导向,扎实组织开展好驻村干部分级分类培训,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对脱贫攻坚的部署安排,帮助工作队及时掌握最新要求,确保工作保持正确方向。创新培训方式,认真挖掘总结各级工作队在基层党建、产业发展、巩固成果、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经验做法,通过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实战培训方式,帮助提升脱贫攻坚本领。
3.严格日常管理。认真执行驻村考勤、工作纪实、纪律约束、考核管理等各项制度,持续开展驻村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各项要求,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实地走访,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坚决杜绝挂名驻村、两头跑、出工不出力等问题。
4.做好总结表彰。深化拓展驻村帮扶“大总结、大宣传、大表彰”工作,认真总结驻村干部在脱贫攻坚、抗击疫情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依托全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最美扶贫人物”等评比,增加驻村干部参与评选表彰力度。在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之际,扎实做好驻村干部集中表彰工作。依托全省扶贫成果展等充分展示驻村帮扶工作成效,营造决战决胜浓厚氛围。
5.加强关心关爱。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为驻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会同扶贫部门,扎实做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脱贫攻坚一线殉职驻村干部及其遗属的关心关爱工作,建立健全对遗属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动态掌握工作队履职表现情况,持续加大对优秀驻村干部提拔重用的推荐力度,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驻村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敬业奉献、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