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南华大学党课教师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
为提升并保证学校党课的教学质量,学校党委决定重新审核并择优确定一批党课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 党课教师条件
1、必须是在职职工中的中共正式党员,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中级职称必须具有硕士学位。
2、热爱党务工作,有激情,有感召力。
3、有党课教学经历且教学效果好的优先考虑。
二、申报事项
1、自愿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申报人须填写南华大学党课教师申报表,并必须由二级党委书记签署推荐意见、单位盖章。请各单位积极推荐。
2、申报人必须递交一份党课教案或党课讲稿或党课ppt等资料。
中共南华大学党校、组织部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