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春季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19年05月06日 17:08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分党校:

为帮助发展对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发展对象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党的历史、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强化党性锻炼,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决心,为发展对象早日成为一名“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奠定坚实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对象应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培养期间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顺利结业,并经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备案,拟在近期吸收入党的发展对象。

三、培训方式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采取分班组织培训,由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教学安排,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分党校配合和具体实施,党委组织部/党校统一安排培训测试的方式进行。

主要采取专题辅导、视听课程、社会实践、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含4个环节,共24学时。

(一)集中理论学习(共4次,每次120分钟,共8个学时)

1.深入学习新党章,巩固树立党章意识

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解读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解读

5.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

(二)自学(共4个学时)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

2.党的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

4.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5.《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

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

7.《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学习辅导材料

8.《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

9.《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1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

11.南华大学第三次党代会精神

(三)专题讨论

由各小组组织,做好记录。共4次,每次90分钟,共8个学时。

第一次讨论:新时期大学生党员的精神追求是什么?

第二次讨论:作为一名发展对象,你怎样提升自我核心竞争力?

第三次讨论:如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四次讨论:作为一名发展对象,怎样结合自身情况,来理解“牢记使命,不忘初心”?

(四)实践活动:由各分党校组织,开展一次义务劳动,举办一次学习汇报会,每次120分钟,共4个学时。

五、培训考核及优秀学员评选

(一)理论测试。培训班结束时,学员须参加党委组织部/党校组织的闭卷理论测试。理论测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心得体会。每位学员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党章党规,认真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使用宋体3号字打印)。学习心得将作为本次培训的重要结业依据,不交学习心得或所交学习心得不合格者均不能按期结业。

(三)考勤情况。培训期间无故旷课一次或迟到、早退两次者,取消培训及考试资格;对考勤中弄虚作假的学员,一经查实,取消培训资格。

(四)综合评定。理论测试成绩占60%(由校党校评定),其他环节成绩占40%(由各小组所在的分党校指导各小组评定),校党校计算总分。理论测试成绩70分以上且总成绩80分以上者,由党校统一颁发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学员学习情况及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五)优秀学员评选。学员学习期间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理论测试和总成绩均在90分以上,无无故缺勤情况者,可推荐参评优秀学员。各分党校指导各小组组长按小组人数8%比例推荐优秀学员人选,报学校党校审定。

六、培训要求

(一)学员要自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遵守培训班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按照党校和分党校安排参加培训,要认真学习,主动思考,努力提高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培训时,学员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履行请假手续,填写培训请假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在培训班开课前交至党委组织部/党校培训科。

(二)培训班设班主任一名(党委组织部/党校老师兼任),学员以学院(分党校)为单位编组,每组设组长一名、联络员1-2名。各组要对本组的活动方案、考勤情况、学习交流情况认真做好记录。小组长要认真组织本组学员做好有关鉴定工作。

(三)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要指派一名负责党建工作的老师全面指导本单位学员学习培训,配合学校党校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确保培训效果。

(四)培训班结束后,各分党校应认真审阅《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登记表》、优秀学员评选材料及相关培训资料,并将相关材料于培训结束后二周内报党委组织部/党校培训科。


附件1:2019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分组名单


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2019年5月5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南华大学2019届毕业生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湖南省高等学校第118期处级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南华大学党委组织部/党校    电话:0734-8281992
技术支持:西安恒远翼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