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18年11月27日 17:23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党员发展工作,使党员发展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强化党性锻炼,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决心,提高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2018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教材,帮助党员发展对象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党的历史、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深入进行党员标准、党员先进性和合格党员教育,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目的,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解决发展对象思想入党问题,使之成为一名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为光荣加入党组织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对象应是经过一年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并取得党校颁发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查备案,列入2018年下半年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党员发展对象。

三、培训方式

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采取分班组织培训,由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教学安排,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分党校配合和具体实施,党委组织部/党校统一安排培训测试的方式进行。

主要采取辅导报告(集中授课)、视听课程、主题教育实践、小组研讨、撰写心得体会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含4个环节,共24学时。

(一)集中理论学习(共4次,每次120分钟,共8个学时)

1、深入学习新党章,巩固树立党章意识

2、《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解读

4、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解读

5、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

(二)自学(共4个学时)

1、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部分修改)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5、党的十九大报告全文

6、《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7、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5月)

8、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9、南华大学第三次党代会精神

(三)专题讨论

由各小组组织,做好记录。共4次,每次90分钟,共8个学时。

第一次讨论:发展对象如何积极践行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要求?

第二次讨论:新时期大学生党员的精神追求是什么?

第三次讨论:如何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第四次讨论:结合自身情况,如何深刻领会增强“四个意识”的内涵和意义,按照“四讲四有”的标准,力争做”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共产党员?

(四)实践活动:由各分党校组织,做好记录。共2次,每次120分钟,共4个学时。

1、开展一次义务劳动

2、举办一次学习汇报会

五、培训考核

(1)理论测试。培训班结束时,学员须参加党委组织部/党校组织的闭卷理论测试。参加理论测试的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以备查验。理论测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思想汇报。每位学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使用宋体3号字打印)。要求观点鲜明、论述清晰,层次分明,不得抄袭,联系自己学习、工作、生活和思想实际,对照党章党规,对自己的政治思想、理论学习、组织观念、工作作风、专业学习及言行作全面的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学习心得将作为本次培训的重要结业依据,不交学习心得或所交学习心得不合格者均不能按期结业。本次培训将作为党员发展的参考依据。

(3)考勤情况。培训期间旷课一次或迟到、早退在五分钟以上累计二次者,取消培训资格;请人代替听课者,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且取消培训资格。讨论与实践等环节等同集中上课。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培训时,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履行请假手续,填写并提交“南华大学党课培训请假条”,报党委组织部/党校培训科审批。

综合上述,理论测试成绩占50%(由党委组织部/党校评定),其他环节成绩占50%(由各小组所在的分党校指导各小组评定),由党委组织部/党校计算总分,对理论测试成绩70分以上且总成绩80分以上者,由党委组织部/党校统一颁发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学员学习情况及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在培训期间,凡存在不服从管理、学习态度不端正、无故旷课一次或因病因事请假超过二次(包括讨论、实践活动)及以上者、考试作弊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培训纪律者,不予结业。未获结业证书者,不得发展为预备党员。

六、培训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应对所推荐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协同党委组织部/党校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培训正式开始前,要召开动员会,并对学员提出严明的组织纪律要求,并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相关工作进行相应调整,使其在思想上充分重视培训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端正态度,明确任务,严守纪律,按期按质完成培训任务。

(2)培训班由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培训班的相关活动。

(3)培训班设班长一名(党委组织部/党校老师兼任)、副班长二名(党委组织部/党校老师兼任),学员以学院为单位编组,设组长一名、组联络员1-2名。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指派负责学生党建工作的老师全面负责指导本单位学员的培训组织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制定该小组的活动计划、学习考勤、讨论、实践、鉴定、评优及相关活动。认真执行考勤制度,跟班听课,随班考察本单位学员。

(4)各小组要对各项活动使用专门记录本进行记录,记录该小组的活动方案、考勤情况、学习交流情况等。要召开讨论会,认真做好小组鉴定。小组长将小组对每个学员的鉴定字迹工整地誊入学员的《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登记表》的小组意见栏内,鉴定(不少于80字)应客观公正,突出个人特点,杜绝千篇一律。培训班结束后,各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审阅相关培训资料和《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登记表》,于培训结束后两周内报党委组织部/党校培训科并办理结业证书。

(5)每位学员要自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接到培训通知后要提前对培训内容进行原原本本地自学。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党校学习,以备查验;同时要以饱满的热情和专注的精神参加学习,认真听课,积极思考,完成规定的自学内容,做好笔记;严格遵守培训班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学员要提前五分钟到达教室,按党委组织部/党校统一安排的座位就座,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小组长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上课期间不准看与党课无关的书籍资料,不得做与党课无关的事,不准玩手机。各学员要正确处理专业学习与党课培训的关系,要认真学习,主动思考问题,加深对党章、党史、党建理论的理解与认识,努力提高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

(6)各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该小组评选优秀学员(按8%比例)和优秀心得体会(按5%比例)。其中每组另推荐3篇优秀心得体会,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党委组织部/党校培训科。


附件1:2018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分组及座位安排表

  

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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