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第三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8年11月27日 17:21  点击:[]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分党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精神,指导全校预备党员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校预备党员的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充分发挥预备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骨干和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2018年第三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预备党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学习,用党章党规规范预备党员行为,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引导预备党员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是指已经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包括附属医院职工)。(必须取得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证书)。

三、培训方式

本期预备党员培训班采取分班组织培训,由党委组织部/党校负责教学安排,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分党校配合和具体实施,党委组织部/党校统一安排培训的方式进行。

主要开展辅导报告(集中授课)、自学、视听课程或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宣讲、主题教育实践、小组研讨和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由5个环节,共24学时。

(一)课堂教学内容(共4次,每次120分钟,共10个学时)

1、认真学习党章,做合格共产党员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解读

4、共产党员要做讲道德、有品行的表率

(二)自学(共4个学时)

1、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部分修改)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5、《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6、党的十九大报告全文

7、《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8、《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9、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5月)

10、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11、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

12、南华大学第三次党代会精神

(三)专题讨论

由各分党校组织,做好记录。共1次,每次120分钟,共3个学时。

1、如何增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的自觉性?

2、大学生党员应怎样在思想上、行动上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结合自身实际,如何增强党规党纪观念,做严守党规党纪的表率?

4、如何结合日常工作、学习,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举行一次学习交流会。共1次,每次120分钟,共3个学时。

(五)举行两次实践活动。共2次,每次120分钟,共4个学时。

五、培训考核

(1)思想汇报。每位学员围绕授课内容,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使用宋体3号字打印)。要求观点鲜明、论述清晰,层次分明,不得抄袭,联系自己学习、工作、生活和思想实际,对照党章党规,对自己入党以来的政治思想、理论学习、组织观念、工作作风、专业学习及言行作全面的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学习心得将作为本次培训的重要结业依据,不交学习心得或所交学习心得不合格者均不能按期结业。本次培训将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参考依据。

(2)考勤情况。培训期间旷课一次或迟到、早退在五分钟以上累计二次者,取消培训资格;请人代替听课者,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且取消培训资格。讨论与实践等环节等同集中上课。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培训时,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履行请假手续,填写并提交“南华大学党课培训请假条”,报学校组织部/党校培训科审批。

综合上述,心得体会成绩占50%(由校组织部/党校培训科评定),其他环节成绩占50%(由各小组所在的分党校指导各小组评定),由校组织部/党校计算总分,对心得体会成绩80分以上且总成绩80分以上者,由党委组织部/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学员学习情况及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在培训期间,凡存在不服从管理、学习态度不端正、无故旷课一次或因病因事请假超过二次(包括讨论、实践活动)及以上者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培训纪律者,不予结业。未获结业证书者,不能转为正式党员。

培训学员的心得体会和成绩由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总后于12月17日下午5:30之前从办公网邮箱发送给组织部/党校培训科任辉。

六、培训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应对所推荐参加培训班的学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协同党委组织部/党校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培训正式开始前,要召开动员会,对学员提出严明的组织纪律要求,并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相关工作进行相应调整,使其在思想上充分重视党课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端正态度,明确任务,严守纪律,按期按质完成培训任务。

(2)培训班由党委组织部/党校和学工部联合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培训班的相关活动。

(3)培训班设班长一名(党委组织部/党校老师兼任)、副班长二名(党委组织部/党校兼任),学员以学院为单位编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组联络员1-2名。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指派负责学生党建工作的老师全面负责指导本单位学员的培训组织工作各个环节包括制定该小组的活动计划、学习考勤、讨论、实践、鉴定、评优及相关活动。认真执行考勤制度,跟班听课,随班考察本学院学员。

(4)各小组要对各项活动使用专门记录本进行记录,记录该小组的活动方案、考勤情况、学习交流情况等。各小组要召开讨论会,认真做好小组鉴定。小组长将小组对每个学员的鉴定字迹工整地誊入学员的《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登记表》的小组意见栏内,鉴定(不少于80字)应客观公正,突出个人特点,杜绝千篇一律。培训班结束后,各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审阅相关培训资料和《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党校学员登记表》,于培训结束后两周内报党委组织部/党校培训科并办理结业证书。

(5)学习期间,全体学员应开展两次活动:一是以小组为单位旨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社会实践活动;二是与本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学员开展“一帮一”帮扶活动,同时,各学习小组应对两次活动进行书面总结或记录,书面总结或记录写在小组讨论记录本上,以备结业审核。

(6)每位学员要自觉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接到培训通知后要提前对培训内容进行原原本本地自学。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党课学习,以备查验;同时要以饱满的热情和专注的精神参加学习,认真听课,积极思考,完成规定的自学内容,做好笔记;严格遵守党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学员要提前五分钟到达教室,按党委组织部/党校统一安排的座位就座,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小组长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上课期间不准看与党课无关的书籍资料,不得做与党课无关的事,不准玩手机。各学员要正确处理专业学习与党课培训的关系,要认真学习,主动思考问题,加深对党章、党史、党建理论的理解与认识,努力提高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

(7)各小组负责该小组评选优秀会员(按8%比例)和优秀心得体会(按5%比例)。其中每组另推荐3篇心得体会。

  

    附件一:2018年第三期预备党员培训班分组及座位安排表

    

中共南华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党校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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