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

2016年03月07日 10:55 刘峥 龙靖 点击:[]

    为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前瞻性、科学性、规范性,3月4日下午,学校邀请省教育厅纪检组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黄扬清同志来校做了题为《透过案例看执纪——两部党内法规的解读》的专题辅导讲座。专题报告会在学校大会堂举行,校党委书记邹树梁主持报告会并做重要讲话。

    全体校领导、总会计师、校长助理;学校党代表;副科级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系(教研室)、实验室(中心)主任;民主党派负责人;(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服务中心党委各支部书记;党政督导团全体成员;组织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财务处、基建处、国资处、招就处、招投标中心全体人员;学生辅导员;附属医院机关各科室主任、临床重点科室主任参加报告会。

    黄扬清从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汇总表谈起,结合湖南全省教育系统近几年发生的腐败现象,以基建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学术不端行为、办学行为、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常见违规、违纪、违法的案例多方面、多层次进行讲解,透析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重要性。如私设“小金库”,不规范使用科研经费、乱发津补贴、违规选人用人、违反工作纪律等,案例鲜活、思维严谨,旁征博引,唤醒了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的思考和对人生的深刻感悟。他指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呈现“新常态”,体现在党的建设更加务实;制度更加完善;要求更加严格;程序更加规范;监督更加广泛;督查更加深入;追责更加严厉;对违规违纪行为“全覆盖、零容忍”,一案双查,终身追责等等。时刻履行“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黄扬清强调,纪律之笼、法律之笼都是约束权力的笼子,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把握生命线、高压线,真正达至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他表示,法纪之水是沸腾的,希望全体党员干部、教师以及每一位社会公民要对自身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组织负责。

    邹树梁就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力求做到掌握精髓、领会实质。二要深入贯彻,严格执行。全校各级各部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认真研究细化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把所学所悟转化为实际行动,要将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的情况纳入“两个责任”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三要强化监督,严于问责。要把“四个意识”贯穿到抓班子带队伍的全过程、各方面,培养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创建高水平的一流特色大学打下作风优良的坚实组织架构和政治可靠的坚强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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